2012年3月27日星期二

言论自由损害谁的利益?

广东省新闻办组织美、英、法、德、日等国家和地区的四十一名记者赴南粤大地采访,美其名曰“世界媒体看广东”。为尽地主之谊,七月三十日下午,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会见了采访团并回答了部分记者的提问。谁知客人不懂客气的道理,《金融时报》的记者刚打听完陈绍基、许宗衡的案子,《明镜周刊》的记者便进一步追问:
“在中国,腐败产生的原因,是不是因为中国政治缺乏言论自由?”
汪洋书记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你的问题提得很坦率,我也坦率地回答你——我不赞成你的判断。任何自由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以损害别人的利益为前提。”他说,“有些你们认为有言论自由的国家,政府内阁频繁更替,议会里拳脚相向,如果这样的‘言论自由’发生在有十三亿人口的中国,后果将不堪设想。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言论自由,其结果是许多人的基本人权得不到尊重,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不同国家对言论自由有不同的标准,我们不愿把自己的标准强加给别人,也不希望别人把标准强加给我们。”
省省吧!最伟大的数学家也无法在“强奸”与“做爱”之间画上等号,给“文化大革命”粘贴“自由”的标签就能玷污民主的价值,粉饰文革的罪恶吗?偷梁换柱式的诡辩根本不值得批驳,要说汪洋书记的回答有什么意义,不过是引出了另一个有趣的问题:
在中国,言论自由到底损害谁的利益?
提到利益,自然跟钱脱不了关系。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日前发表署名文章,呼吁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可以选择“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作为突破口。新老干部之所以不能“齐步走”,帮闲的作者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将官员的收入、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统统公之于众,会引起群众震惊,也势必遭到问题官员的抵制和反对,弄不好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作者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和中国社科院联合做出的一份调查报告统计,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资产(不包括境外资产)超过一亿元的共三千二百二十人,其中两千九百三十二人是高干子弟,他们拥有的资产总额超过两万零四百五十亿元。虽然人民网紧急“辟谣”,称这组“虚假数据”是“以讹传讹”的,但宣传部门删除网上有关报道与评论的连串动作,显然难逃此地无银的嫌疑。至于同样流传在网上的,令人叹为观止的中共太子党及高干子弟名单和相应官职,莫非也是谣言不成?
官员公布财产,社会便可能动乱,民众拥有自由,岂不是国将不国了吗?当统治集团成功的绑架了整个国家,百分之九十七的官员反对“阳光法案”就不单是保护“个人隐私”,而且是维护国家利益了。因此,任何针对当权者的“大鸣大放”轻则涉嫌诽谤,重则涉嫌颠覆国家政权,遭遇跨省追捕的网民如此,刘晓波、谭作人亦如是。
当然,从积极的角度看问题,党政干部隐瞒身家财产,不用一串串天文数字刺激老百姓,尤其是广大心脏病患者的神经,未尝不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毕竟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正是“以人为本”。另一方面,限制民众的自由而不致损害党政干部的利益,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决条件。二者相辅相成,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政治局面安定团结”的招牌下,权贵资本贪婪扩张,腐败政权苟且偷安。所谓“中国模式”的真相不过尔耳,有什么值得宣扬与称道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