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星期日

全民扯淡

韩寒同白烨之流的论战无论表面的语言,还是背后的意义全都无聊之极,因为文学评论本身除了能让一些无能的文字工作者混口饭吃,基本没有任何价值。本来随着白烨的文字功力不济,加之被人揭了老底败阵而去,宣布退出“博客圈”,这场风波已渐趋平息,但偏偏又跳出个陆川指责韩寒对他父亲使用了“语言暴力”,高潮再起……
一个人是否有“红卫兵”的做派跟他的年龄没有任何关系。韩寒虽然年轻,但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他压根就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反倒是那些文革的遗老遗少身上颇具文革遗风。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浑不讲理,人家刚谩骂或指正了两句,就先扣上一顶“恶毒攻击”的帽子,继而摆出一副武斗的架势。你们还真能把人家打倒,再踏上一只脚?韩寒不报警也就算了,这些人居然还拿起了“法律武器”!
×○○(为避免侵犯其姓名权,故隐去)为了给哥们陆川出口恶气竟蹚着这波抄袭剽窃的浑水来摸鱼,委托律师准备起诉韩寒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因为韩寒在自己的小说《三重门》里引用了他创作的《××○○》(为避免侵犯其著作权,故隐去)的歌词。记得《思想品德》教科书上说,“哥们义气要不得”,想想这话还真是一点也不错。其实一个写“校园民谣”的中年男人干出什么事来都不会令人过度惊诧,倒是他所委托的律师李达叫人跌破了眼镜。反正输赢都有代理费拿,你可真是什么案子都敢接哪!如果这也算侵权,陈凯歌就不必威胁告胡戈了,直截告那些引用“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以及套用这个句法的记者好了。白纸黑字,铁证如山,他们谁得到授权啦?跟《无极》相比,更应该保护这么有诗意、这么有哲理的句子的著作权啊!这种官司若能打得赢,傻瓜还去写歌、拍电影——打官司来钱多快啊,成本多低呀!
从白烨之流到陆川和×○○全都一把年纪了,还不抓紧时间干点正事,一天到晚跟韩寒扯淡,你们扯得起吗?时间在韩寒一边,人家可是“八○后”啊!何况人家是正经赛车、业余写作,百无聊赖写博客逗你们玩玩还当真了,犯得着吗?
正因为“各圈”、“各坛”、“各界”都活跃着这种不务正业、不学无术的人,中国的文化与学术才少了自主创新,多了借鉴援引,甚至抄袭剽窃。如此一来,那些只唱一首、只写一本书、只拍一部电影的“混子”也有了市场,有了适合生存的土壤,甚至能够成名、成家、成腕儿,一辈子靠着吃老本混日子!
如果真是江郎才尽,无事可干,非要扯淡,就在网络上、在博客里扯好了,为这种口水仗而乱兴诉讼纯属浪费公共的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