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云南牟定和山东济宁两地因为狂犬病的发生而对境内犬类进行扑杀之后,《北京晨报》二○○六年八月五日又报道,仅北京市六月份到狂犬病门诊就诊的人数便已超过一点五万。霎时间,似乎全国上下都陷入了风声犬唳、草木皆狂的状态之中。
然而在“过街狗”不如“过街鼠”的现实面前,更有必要普及一点常识,那就是狂犬病是所有温血动物通过直接接触共患同传的一种恶性传染病,仅仅扑杀犬类是没有根本的防范作用的。世界首例未注射狂犬病疫苗却奇迹般生还的病患——美国少女珍娜当初就是被蝙蝠咬伤的啊!所以,人既已亡,大规模扑杀犬类这种马后炮的做法不但于事无补,而且很可能落一个事倍功半的结果。且不论棒打绳勒造成的国际影响是多么的有损“国家形象”,就是国内的善良人士恐怕也会因此对相关地区产生颇多的恶感。
其实,国内之所以狗患严重,狂犬病流行,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对犬类缺乏有效的管理。农村的狗基本处于不闻不问的散养状态;城市“高价限养”,管理却不到位,结果竟使得无证养狗蔚然成风。必须切实降低养狗的虚高费用,才可能全面实现对犬类的登记与免疫,进而对流浪狗进行收容,对不负责任抛弃宠物的主人进行处罚。加强对犬类的管理,既是防范疫病的需要,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平时不加强管理,发生疫病之后再采取过激的补救措施,不但难于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反而可能令不良的社会效应加倍释放。管理的真谛其实是服务!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出发考虑问题,倒贴五元钱的扑杀,都远远不如事先让狗主人自己掏钱(只是疫苗的钱!)进行强制免疫来得划算。如此,狗不必死,人不会亡!何乐而不为呢?
有关部门可千万别抱怨,全面免疫的工作量巨大,难以担当。毕竟“全面扑杀”任务的“胜利完成”,已然充分证明了你们强大的工作能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