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游行分两场,早上庆回归,下午争普选,同时雷曼苦主、菜园村民、彩虹同志、性工作者、少数族裔、外籍劳工、网络“草民”、动物保护人士、智障学生及家长,甚或政府公务员也一道上街,发出各自的呼声,争取相关的权益。香港市民用行动证明,“团结、自强”是民主的保证,尽管问题重重,自由的香港仍不失为一个“和谐社会”。然而部分当地媒体厚此薄彼,只把前一场游行称做“爱国爱港”,实在偏颇得可以。
事实上,别有用心的人一直将香港的政治势力简单的划分成“爱国”与“民主”两派。他们的意思究竟是民主派不爱国,还是爱国派反民主,并且影射中国政府是一个反民主的政府,外人不便妄加猜测。可透过现象看本质,人们也不得不反思一个问题:
民主派是否丧失了爱国的话语权?
给反对派扣帽子是中共惯用的伎俩,对此,艺术家艾未未有一段精彩却无奈的论述:
“强奸被人抓住了,就说是反华;孩子压死了,问房子的质量,也是反华;食品中毒被曝光了是反华;打打杀杀欺压百姓被上访,也还是反华;卖孩子、卖艾滋血、黑煤窑、假新闻、司法犯法、贪污腐败、违宪侵权、网络驴霸,只要是说到你的问题就是反华。谁要是不反华那还是个人吗?”
对祸国殃民的政府无原则的效忠拥护是“爱国”,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表示抗议、进行抗争就是“反共”、“反华”、“不爱国”,这是哪门子的歪理邪说?
日前,一群乌合之众(其自称不是“组织”)发表了《香港再出发宣言》,标榜自己的价值是“爱国爱港”,但细读文本便会发现,他们根本分不清“国家”与“政权”的概念——“爱国就是爱实质上代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中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实体政权”(《香港再出发宣言》)。把爱国等同于爱政府,甚而爱执政党,不是“脑残”,就是装傻。打个话糙理不糙的比喻,“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但爱国绝不等于爱党,正如爱自己的老婆不等于爱丈母娘,虽然没有丈母娘就没有你老婆。这是常识!
以香港为例,既然“民主是个好东西”,争取双普选的民主权利当然是港人爱港的具体表现。反之,爱港不是爱特首,不是被特首代表了还洋洋得意,以为沾了点官气自己就成了特区的主人翁。推而广之,爱国切忌空谈,更不可搞错爱的对象,要知道,国家是土地、人民、主权(不是“政权”!)的总和,与当权者无关!
从英国的殖民地到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闷声发财,一心过好小日子的香港市民越来越关注自身的政治权利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从六·四到七·一,尤为可喜的是,香港的民主抗争已经跟大陆的维权运动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自由引导人民,香港市民引导大陆百姓。香港无须再出发——香港一直在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