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不挨打、不挨饿之后的尊严问题

每到国庆,歌唱祖国歌颂党都会成为时髦。可惜老调子唱不出什么新意思,充其量用李敖大师的话说,共产党的两大历史功绩,是解决了千百年来中国人面临的,挨打与挨饿的问题。
当然,很多人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不过大师向来言之有据,找些反证加以批驳,恐怕只是鸡同鸭讲而已。再说,就算自己扇自己耳光是挨打的一种特殊形式,提起中国人挨打与挨饿的历史,除却列强的欺侮,言必称人民斗争人民的文化大革命和大跃进时期的饥荒,免不了有拒绝与时俱进的嫌疑。
所以,抛开无谓的争论,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为什么摆脱了挨打与挨饿的宿命,中国人还是不能像温总理说的那样,活得更有尊严呢?
从四川成都的唐福珍,到江苏东海的陶兴尧、陶惠西父子,再到江西宜黄的叶忠诚、罗志凤、钟如琴一家……革命先辈前仆后继只为不当亡国奴,如今老百姓舍命自焚却难免沦为丧家狗。落后未必挨打,盲目追求什么“跨越式发展”,反而可能造成过犹不及的悲剧。同样的问题出现在食品领域,苏丹红、瘦肉精、孔雀石绿、三聚氰胺……物质的极大丰富,不但解决了挨饿的问题,甚至为中华民族造就了一代“新人”——“大头娃娃”和“结石宝宝”。
多年来,中共当局始终将生存权和发展权摆在人权问题的首要位置。不挨打可以生存,不挨饿能够发展,但吊诡的是,挨打与挨饿刚刚成为历史,中国人似乎又陷入了生亦无欢,死亦无惧的尴尬境地。
在人类的“四大自由”中,免于恐惧的自由和免于匮乏的自由,简而言之就是不挨打的生存权与不挨饿的发展权。至于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中国人则从未享有。非但如此,共产党还经常拿一套歪理邪说吓唬百姓,谎称争取做人的权利便做不稳奴隶,甚而可能重蹈挨打与挨饿的覆辙,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谈人权不仅损害和谐,而且破坏稳定。可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在提出“四大自由”的概念的同时特别强调,“那些宁愿放弃基本自由以求一时安全的人;既不该享有自由,也不该得到安全”。
上述两种观点究竟孰是孰非,事实已经无可辩驳的给出了答案。放弃人的自由,换取做稳奴隶的权利,结果只能是房子被强拆,孩子被毒害,因为奴隶其实是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的,包括“做稳”的权利。所以鲁迅才会将治乱兴亡的历史循环,精辟的总结成“想做奴隶而不得”与“暂时做稳了奴隶”的两个时代——注意,所谓“做稳”,只是一种“暂时”状态!
虽然今天的中国“暂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以“低人权、高效率”的“中国模式”作为崛起之道,无疑是本末倒置,毕竟促进人权才是发展经济的终极目的。未来,是再度遭受挨打与挨饿的苦难,还是成为真正的人,活得更有尊严,如何应对权利跟权力的博弈,平衡自由同安全的关系将决定中国人的命运,而可以肯定的是,只用加强经济建设这一条腿走路,中国的人权事业是无法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