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

死得其“所”与“不抛弃、不放弃”

神州多奇迹,盛世有悲剧。
自从去年二月,云南青年李荞明在看守所内“躲猫猫”死掉之后,一年多来,各地媒体接连爆出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案件。仅在这个残酷的四月,便先后有湖北人薛宏福、河北人董雄波在拘留所与劳教所内“洗脸死”、“骷髅死”。
关于前者,根据尸检记录,以及尸体火化前拍摄的照片和录像,结合现场情况,官方调查组认定可以排除意外与他杀,也就是说,薛宏福是在拘留所的洗漱池里自溺身亡的。既然在中国的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喝开水都会发病而死,薛宏福把自己淹死在洗漱池里似乎也并非不可能的事。至于董雄波,因为长期患病得不到有效治疗,而且被迫从事体力劳动,导致健康严重受损,四月九日,年仅三十七岁的他在获准保外就医后死亡。身高一百八十公分的董雄波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体重只剩下三十五公斤,皮包骨头,宛如骷髅。这正是“骷髅死”一说的由来。
这两个不得好死的倒霉鬼究竟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薛宏福偷了一辆自行车,董雄波则倒卖了几张演出门票。飞扬跋扈的政府官员辱骂老百姓“算个屁”不是没道理,事实上,屁民们的命和草芥又有什么区别?
“鞋带自缢死”、“床上摔下死”、“睡姿不对死”、“噩梦魇住死”、“证据不足死”、“洗澡死”、“如厕死”、“妊娠死”、“发狂死”、“激动死”……难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死法》的指引下,老百姓只有死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劳教所……才是所谓死得其“所”吗?
同样失去人身自由,二○○八年四月三日,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因在网上发表文章,并接受境外媒体采访,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胡佳原本便患有肝硬化、胆囊炎等慢性疾病,入狱后,他的健康状况更是日益恶化。近日,胡佳及其亲属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保外就医的申请,一些学者也就此问题发出了致全国人大的联名请愿书。遗憾的是,当局并没有批准这项合理合法的申请。
尽管未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让胡佳主演“肝癌死”的悲剧,但中共还是决心将他继续关押下去。显然,国际媒体的关注、人权组织的谴责都不及当局对一位病弱书生的恐惧。
鹰派外交官沙祖康曾经论证,“中国人权至少比美国好五倍”,可惜中国人民不知好歹,动不动就把“做鬼也幸福”挂在嘴边,搞不好还会莫名其妙的死掉,仿佛他们全都活得很不耐烦。然而正因如此,胡佳、刘晓波、谭作人等政治犯更当乐观的生活、勇敢的斗争下去,因为他们的坚持恰恰是对这个充满罪恶与荒谬的社会的拨乱反正。同时,监狱外面声援他们的各界人士也应该听从党的指示,用行动响应政府在灾难救援中屡屡呼喊的那句口号:
“不抛弃、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