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

罄“柱”难书的“丰功伟绩”

都说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安定祥和,中国的人权状况正处于历史最好阶段,但为什么民怨依旧沸腾,越级上访不停,西藏、新疆此起彼伏,动乱频仍?完全执政必须完全负责,标榜“伟光正”的党难辞其咎。然而日前,中央似乎想用行动证明,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并非独裁的党不够英明,怪只怪天安门的风水不行。此话怎讲?原来,为了“中华民族”能够世代和谐的相处下去,中央已经决定,将国庆期间竖起来的五十六根“民族团结柱”永久摆放在天安门广场上。
天安门广场是中国的“政治圣地”,唯物主义者可以拒不承认风水之说,但这里一砖一瓦的改变显然都具有非凡的影响和意义。所谓“民族团结柱”究竟是些什么东西?高十三点六米,重二十六吨的“民族团结柱”内由钢筋、水泥做支架,外包玻璃钢,金色的柱头与柱础采用人民大会堂东侧门柱的图案元素,体现五十六个民族都是国家的主人,“中国红”的柱身上则分别雕刻着一对载歌载舞的民族青年和代表该民族的图腾纹样。“五十六根柱子,寓意着平等、团结、和谐的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支撑着祖国的伟大基业。”身为策划人和设计者,路建康如此解释他的得意之作。
让五十六根水泥柱子在天安门广场上紧密团结、和谐相处很容易,可惜“少数民族兄弟”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现实遭遇。中国传媒大学维族学生库尔班江近日到沈阳办事,不料多家宾馆均“不接待任何新疆人”,无奈找来公安人员反复核验证件后,他才幸免露宿街头。可须要回复一个工作邮件的他接下来又吃了网吧的闭门羹,对方给出的理由是,“你这个民族不能上网”!
专业人士站在专业角度反对“民族团结柱”在天安门广场上“安家落户”,认为其破坏景观、影响视线,殊不知中央站在政治大局的高度,恰恰需要这些“碍眼之物”遮一遮“和谐社会”见不得人之处!然而当局欲盖弥彰的行事逻辑根本经不起推敲——西藏、新疆发生民族冲突便竖起“民族团结柱”,“大跃进”饿死几千万百姓,要不要立一根“消除贫困柱”?“反右”、“文革”、“六·四”害人无数,该不该立一根“保障人权柱”?十月二日,山东访民李淑莲刚刚在信访部门的“黑监狱”中上吊身亡(“被自杀”?),难道不该立一根“依法治国柱”?
五十六根“民族团结柱”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上,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因为中共建政六十年的“丰功伟绩”实在罄“柱”难书!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

“正步之师”随想

在小说《寻找无双》中,作家王小波描写了一段长安城内几位老板亲历官兵围困宣阳坊的场景:
“步兵也往城里开,排成50×20的千人方阵。开头是默不做声,冷不防就大喊起来了:一,二,三,四!吓得人心里怦怦地跳。然后又默不作声地走。罗老板想,呆会儿准要喊五六七八。谁知还是喊一二三四。孙老板又想,原来识数就识到四。”
是不是很傻、很荒诞?假如转圈拉磨是驴的本职工作,让它们排列成整齐的方阵,呼喊着响亮的口号行进到底为了什么?
当然,国庆阅兵的方阵不是围困首都的“戒严部队”,今天,在天安门广场上为祖国母亲庆祝生日的欢呼雀跃的人群里,也肯定没有二十年前在同一个地方为这个国家流血流泪的年轻人。因为他们,若不是去了天国或异乡,此刻大概就正被当局作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这举国同庆的日子里,被“看、管、关”起来了吧!
都说阅兵可以壮军威、扬国威,但这种形式主义的花架子究竟唬得了谁?如果非要强调这场劳民伤财的把戏有什么积极意义,但愿朝鲜独夫金正日看过电视直播能够明白,谁才是社会主义残余阵营的“大哥”!别吃不饱饭穷折腾,搞个大型团体操《阿里郎》就忘了自己是老几。近一时期,朝鲜拉拢美国、亲近韩国,大有把中国晾在一边,废掉“六方会谈”的意思。虽然胡主席领导的是一群“屁民”,但前几天托国务委员戴秉国捎的亲笔信,小金同志可不该当放屁。日理万机的温总理国庆节不休息,也将去朝鲜访问。要钱要粮好商量,能回到谈判桌前还是回来的好,毕竟“和平崛起”的中国还要靠“六方会谈”的舞台展现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呢!
现代阅兵式的始作俑者并不是中国,但集大成者,且使之达到登峰造极地步的显然非中国莫属。真正打遍天下的“山姆大叔”从不举办大型阅兵活动,即便是小规模的阅兵礼,士兵们也不用走正步。因为美国人知道,恰恰是自由散漫的民兵打败了军容齐整的英国皇家军队,美利坚合众国才会获得独立,所以军人练习走正步实在没有多大的意义。当然,东方古国的当权者有权力从另外的角度欣赏阅兵式——他们可以借此粉饰并炫耀自己的文治武功,凝聚且提升老百姓的爱国热情。但兵不可能天天阅,当欢欣鼓舞的热情渐渐恢复冷静,天安门城楼上下的中国人或许都该仔细想想:
一个为了平平安安过生日,连菜刀都要禁止销售的国家,纵有雄兵百万,谁又能拥有真正的安全感?

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

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腐败是丑闻,但在中国,绝对不是新闻。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腐败分子多了,见惯丑态,老百姓对其恶劣的行径、卑污的人格早就不抱有任何幻想,然而日前,两个官场落马的小角色还是让人们见识到了无耻的新境界。
首先登场的是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因为受贿、索贿四百多万元,贪污五十多万元,这位同志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百五十万元。对于受贿,赵书记的解释是,“因为现在社会上有‘潜规则’。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不存在收了钱不办事、吃拿卡要,我是正常地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我收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这是正常的,而且没有损害麻栗坡群众的利益”。关于贪污——个人购物、公款报销,赵书记更加委屈——“现在当官的哪个不这样?大家都这样做,我也这样做,正常啊”!最后,赵书记给自己下了一段总结性的评语:
“我认为,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腐败居然可以分成“暴力”与“温和”两种,这个说法的确新奇,那么腐败与否是不是也有界定的新标准呢?答案是肯定的。
面对受贿的指控,对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卢锦洪振振有词的辩白,有时候自己收了别人的钱,但并未替对方谋取利益,因此不算受贿,只是“礼尚往来”。呜呼!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正所谓“盗亦有道”。反观中共官员,竟然只收钱,不办事,堕落得简直“惨无人道”了!难怪《小康》杂志近期针对中国各行业诚信度所做的调查显示,老百姓宁可相信妓女,也不相信官员。其实,无论这项调查是否可信,对性工作者都是一种侮辱——即便拿这些坑蒙拐骗、巧取豪夺的官员同骗子、强盗比较,后者也更加诚实,而前者,无疑枉称了“公仆”的名号。
若非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而赶尽杀绝,中共一般是不会将自己的同志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的。治病救人的原则没有错,但与此同时,惩前毖后,从腐败分子身上汲取教训,防止其他同志再犯类似的错误也很重要。那么,通过上述两起腐败案件,人们又能得到什么启示呢?除去进一步了解了腐败分子“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的本质,遗憾的是,似乎没有别的。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怎么回事?

为新中国六十华诞献上的一道文化盛宴——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九月二十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首演,来自首都的工人、农民、社区居民和进城务工者等各界代表受邀观看了演出。《复兴之路》是继《东方红》和《中国革命之歌》后新中国的第三部大型音乐舞蹈史诗,除了序《我的家园》,整台节目共分《山河祭》、《热血赋》、《创业图》、《大潮曲》、《中华颂》等五个篇章,全景式的展现了中华民族自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来,一百六十九年间探索、奋斗、发展的历史进程。
关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多年来,已经无数次的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及,并且出现在各式各样的官方文件里,但这个话题的内涵似乎从未得到系统阐释,而一出热闹喜庆的舞台剧显然难以完成如此重任。其实,所谓“中华民族”根本就是个虚幻的概念,不信可以问问达赖喇嘛,或者热比娅。至于“复兴”二字,顾名思义,当然要以历史作为参照。那么,今日中国究竟该复哪一朝的“兴”呢?
回到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或五代十国的状态显然有分裂国家的嫌疑,所以必须首先排除。虽说近年来内地荧屏充斥着“辫子戏”,但要“驱逐中华,恢复鞑虏”,怕只怕中共豢养的愤青们不会答应。至于元朝的“兴”要不要复,或许是另一个国家的内政吧!由于“暴秦”太短命,可以免谈;唐太宗的血统存疑问,姑且不提。为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局,岳飞不但不再是“民族英雄”,甚至已经成了影视作品中的“禁忌人物”,所以宋朝也是个须要“和谐”的时代,不能回去。剩下“罢黜百家”的汉朝、“特务治国”的明朝,跟钳制舆论、国保横行的当代倒有几分神似,可惜若将“党天下”重新变成“家天下”,难免产生“分赃不均”的问题。
“风虎云龙亦偶然,欺人青史话连篇。中原代有英雄出,各苦生民数十年。”(于右任,《读史》。)诚哉斯言,文明史号称五千年,但哪里有中华民族可复的“兴”呢?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百多年前的中华民族是被西方列强打倒并侮辱的,而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但事实上,中国人可能从未被什么人打倒,他们只是自己选择用跪着的方式生存了几千年,洋人的到来让他们见识了一种站立的、真正的“人”。从那时起,中国人耿耿于怀的屈辱感很大一部分原因或许并非来自洋人的直接伤害,而是由两种不同生活方式造成的巨大心理落差引起的。
中共建政六十年,中国走过的与其说是一条“复兴之路”,毋宁说是一条“折腾之路”。前三十年整人,后三十年捞钱。为整人,可以罔顾亲情、友谊;为捞钱,可以无视道德、法律。传统没落,今天的中国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复兴的了,破除旧观念、抛弃旧体制,决绝的走上“自新之路”才是惟一的出路与正途。
必须实现民主和法治,人,才能从君臣主仆的阶级对立中解放出来,成为自由平等的公民。否则任由明君圣主“大救星”全权掌控国家前途、民族命运,老百姓只能身陷兴亡皆苦的炼狱,万劫不复。

2012年3月27日星期二

言论自由损害谁的利益?

广东省新闻办组织美、英、法、德、日等国家和地区的四十一名记者赴南粤大地采访,美其名曰“世界媒体看广东”。为尽地主之谊,七月三十日下午,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会见了采访团并回答了部分记者的提问。谁知客人不懂客气的道理,《金融时报》的记者刚打听完陈绍基、许宗衡的案子,《明镜周刊》的记者便进一步追问:
“在中国,腐败产生的原因,是不是因为中国政治缺乏言论自由?”
汪洋书记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你的问题提得很坦率,我也坦率地回答你——我不赞成你的判断。任何自由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以损害别人的利益为前提。”他说,“有些你们认为有言论自由的国家,政府内阁频繁更替,议会里拳脚相向,如果这样的‘言论自由’发生在有十三亿人口的中国,后果将不堪设想。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言论自由,其结果是许多人的基本人权得不到尊重,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不同国家对言论自由有不同的标准,我们不愿把自己的标准强加给别人,也不希望别人把标准强加给我们。”
省省吧!最伟大的数学家也无法在“强奸”与“做爱”之间画上等号,给“文化大革命”粘贴“自由”的标签就能玷污民主的价值,粉饰文革的罪恶吗?偷梁换柱式的诡辩根本不值得批驳,要说汪洋书记的回答有什么意义,不过是引出了另一个有趣的问题:
在中国,言论自由到底损害谁的利益?
提到利益,自然跟钱脱不了关系。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日前发表署名文章,呼吁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可以选择“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作为突破口。新老干部之所以不能“齐步走”,帮闲的作者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将官员的收入、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统统公之于众,会引起群众震惊,也势必遭到问题官员的抵制和反对,弄不好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作者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和中国社科院联合做出的一份调查报告统计,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资产(不包括境外资产)超过一亿元的共三千二百二十人,其中两千九百三十二人是高干子弟,他们拥有的资产总额超过两万零四百五十亿元。虽然人民网紧急“辟谣”,称这组“虚假数据”是“以讹传讹”的,但宣传部门删除网上有关报道与评论的连串动作,显然难逃此地无银的嫌疑。至于同样流传在网上的,令人叹为观止的中共太子党及高干子弟名单和相应官职,莫非也是谣言不成?
官员公布财产,社会便可能动乱,民众拥有自由,岂不是国将不国了吗?当统治集团成功的绑架了整个国家,百分之九十七的官员反对“阳光法案”就不单是保护“个人隐私”,而且是维护国家利益了。因此,任何针对当权者的“大鸣大放”轻则涉嫌诽谤,重则涉嫌颠覆国家政权,遭遇跨省追捕的网民如此,刘晓波、谭作人亦如是。
当然,从积极的角度看问题,党政干部隐瞒身家财产,不用一串串天文数字刺激老百姓,尤其是广大心脏病患者的神经,未尝不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毕竟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正是“以人为本”。另一方面,限制民众的自由而不致损害党政干部的利益,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决条件。二者相辅相成,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政治局面安定团结”的招牌下,权贵资本贪婪扩张,腐败政权苟且偷安。所谓“中国模式”的真相不过尔耳,有什么值得宣扬与称道的呢?

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

无足轻重的“老同志”

老同志的谈话《执政党要建立基本的政治伦理》在网络间广泛流传,引得众人捕风捉影、议论纷纷,连中共当局也跟着坐立不安、心神不宁。结果还是中通社沉不住气,跳出个“言力”写了篇《伪造出来的伦理》,声称所谓“老同志”纯属子虚乌有。可笑的是,老同志的谈话没署名,言力的文章也未透露否认此事的老领导的姓名。那么,“某某人的谈话不是某某人说的”,这种类似“屁话”的辟谣能否证明“建立现代政党制度”,“实行军队国有化”等政治伦理统统是“伪造出来的伦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其实,老同志的谈话究竟出自谁的手笔并不重要,问题是中共执政六十年,的确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可惜普罗大众热烈欢迎党内出现持不同意见的老同志,怎么看,都是罹患“政治幼稚病”的表现。无论高层是否发生了变化与分化,也无论这种变化与分化是否有助于中国的民主化,必须警惕,“青天意识”之于政治,既是种惰性,更是种奴性!
老同志是不可信任的!假如老同志的这番谈话的确发自肺腑,恰恰证明曾经位高权重的他是个隐藏在党内多年,“打着红旗反红旗”的阴谋家。即便和愚忠的党徒相比,他的人品也有问题——充其量跟在资本主义社会鬼混,却口口声声“完全赞同共产主义的理念”的薄瓜瓜之流是一路货色。
二十年前,到天安门广场看望绝食学生的赵紫阳说过一句名言,“我们老了,无所谓了”;二十年后,行将就木的老同志还有什么放不下的,连空谈都要匿名呢?尽管老同志坦承,“有些年轻人会骂我,在位的时候怎么不说,怎么不做,这种责骂是有道理的,我个人不能用客观环境、客观因素来推卸我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历史责任”,但绝不能因此认定,其具有深刻的反省意识。在其位,谋其政。理论讲得呱呱叫,当权时却不曾践行过万分之一,谈笑间便想给自己暗淡的政治生涯画上条光彩照人的尾巴,怕只怕历史不会像老百姓一般良善可欺!
有没有老同志?老同志爱谁谁!“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实现中国的民主进步,归根到底靠的是觉悟的老百姓,而不是无足轻重,莫须有的“老同志”的反省。

2012年3月25日星期日

老百姓告洋状

由于在信访工作中创立了“两查一访一满意”的机制,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的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日前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同网民在线交流工作经验。在回答某网友“截访是否合法”的提问时,李新民表示,“截访是不允许的,中央多次强调不允许截访。群众上访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渠道应该是畅通的。就是我们信访部门也好,我们的政法机关也好,包括我们的政府都应该认真接待群众的上访”。不过话锋一转,李书记补充说:
“这里面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这里面有一些到北京来,就是群众所说的告洋状,到大使馆的地方聚众这个是不允许的,这个是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有问题可以到信访部门去,但是不允许告洋状。”
“家丑不可外扬”是中国的古训,倘若不是到了走投无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境,中国老百姓怎么会去告洋状?还是先来看看中共当局究竟是如何“认真接待群众的上访”的吧!罄竹难书的罪恶无法一一细述,安徽姑娘李蕊蕊进京上访,却在关押上访人员的“黑监狱”中惨遭“看守”强奸,这只是最近发生的一起人神共愤的案件。须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黑监狱”的聚源宾馆恰恰与河南省桐柏县驻京机构有着特殊的“业务关系”,所以,李书记或许应将李姑娘的遭遇在“两查一访一满意”的功劳簿上浓墨重彩的记录一笔。
告洋状没问题,关键是有用吗?
虽然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害怕中国百姓的说法自清朝末年便流传开来,但事实上,三者间类似“石头”、“剪刀”、“布”般循环相克的关系并不存在。况且,就算官真的害怕洋人,他们也可以煽动“不明真相”的百姓加以反制,否则怎么会有“义和团”与“愤青”呢?舍得一身剐的老百姓没有在淫威下屈服,非但“乱说乱动”不老实,甚或要制造“国际影响”,一贯标榜“伟光正”的中共当然会产生巨大的挫败感。可惜神鬼怕恶人,鬼子头上顶“洋”字一样拿这群“唯物主义者”没办法。恼羞成怒的中共不许老百姓告洋状,说穿了不是怕洋人,只是怕丢脸而已,毕竟中国人最爱的就是“面子”。为了保全面子,中共可以对访民用尽种种见不得人的打压手段,但绝不会改弦更张,从体制出发解决问题,因为当权者的脑袋已经在专制文化的“酱缸”里浸泡了几千年!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不分立的现状导致许多原本可以在司法体系内化解的矛盾无法得到公正的处理,于是上访就成了老百姓寻求公权力救济的最后手段。为了声援许志永和他创办的“公盟”,不平则鸣的郑咏欣同学给温家宝写了一封公开信,其实这也是“越级上访”的一种特殊形式。可即便温总理能够积极回应,把许志永从看守所里放出来,那也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的人治的胜利。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右派分子当年的遭遇不正是如此吗?上访者今天的追求,并没有更高级的意义。百分之九十九的“上访专业户”都有精神病,北大“叫兽”孙东东说得没错——要不是疯了,中国人怎么可能偏执的相信,那个迫害自己的党和政府同样会还给自己一个公道呢?上访无用,告洋状也白搭,“党疼国爱”的鬼话不过是一相情愿的幻觉。在欠缺法治的社会里,老百姓只能充当权力怪兽的掌中玩物,翻手为云覆手雨,这,就是中国的政治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