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

“平反”之谬

年年六四,“纪念”与“平反”都是不变的主题,但今年显然无此必要了。五月三日,一场私下举行的“六四纪念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不料随后,与会的浦志强、徐友渔、郝建、刘荻、胡石根等人便被中共当局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人们愕然发觉,六四并未过去,镇压还在持续。纪念尚且不许可,平反又从何说起呢?
然而换个角度看,这倒不失为一个破除权力迷信,将纪念与平反进行彻底切割的契机。近年来,围绕六四纪念活动引发种种争议,人们逐渐认识到平反诉求的荒谬在于,变相承认了当权者予取予求、翻云覆雨的政治权谋的权威性跟合法性。谁对今天,或明天的平反抱有期待,他就必须接受昨天的镇压与迫害。
“有种公民权利只有苏联人才拥有,那就是每个公民享有不可剥夺的死后被平反昭雪的权利。”苏联谚语固然妙,但在制造冤假错案方面,黄俄土共比苏联老大哥有过之无不及,因而中国百姓绝不会让苏联公民独享“被平反”的特权。可回想当年,“黑五类”、“臭老九”获得平反,他们对一手导演自己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悲剧的党组织发自内心的感恩戴德,这所谓平反,难道不是用对记忆的背叛,主动换取人格的又一次被羞辱、被践踏吗?与虎谋皮本就虚妄,何况今天,谁有权力代表六四遇难者领受这种羞辱和践踏呢?
“六四事件”过去二十五年,已经成为历史。纪念六四的意义,就在于保留记忆,为历史作证,因为只有历史才能对此做出罪与罚的终极裁判——双手沾满血污的刽子手是没有这种权力的。就算有一天,历史的真相能够在教科书中还原,逝者得以告慰,一切也与平反无关,而是时间对勿忘六四者年复一年,用记忆对抗遗忘的坚持所给予的最佳报偿。